各乡(镇、社区)党委,区委各部委、区级国家机关各部门党委(党组、总支、支部)、区人武部党委,各人民团体党组织,区管企业党组织:
为认真贯彻落实党的十八大、省委十一届二次全会、市委九届二次全会和区委八届三次全会精神,切实加强高层次人才队伍建设,扎实推进人才强区战略和构建人才生态体系,充分调动各类人才的积极性,更好地为我区经济和社会发展服务,根据《白云区区管专家选拔管理办法(试行)》规定,经研究,决定组织开展首批区管专家评选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申报对象及资格条件
全区各行各业的在职在岗人员均可申报参加评选,评选资格条件见《白云区区管专家选拔管理办法(试行)》。在我区工作的市管专家不参加评选,直接列入区管专家管理服务范围。
二、推荐程序
采取自下而上逐级组织推荐的方式进行,由申报人所在单位推荐和专家推荐,推荐人选须报主管部门审核后统一推荐上报。
1、单位推荐:各乡(镇、社区)党委负责本单位人选推荐工作;区直各部门各单位负责本系统(含所管事业单位)人选推荐工作,其中区委宣传部负责宣传文化系统人选推荐工作;区科技局负责科研单位人选推荐工作;区工信局负责非公有制经济人选推荐工作;区民政局负责社工类人选推荐工作;区商务局负责商贸物流业人选推荐工作;区旅游和文体广播电视局负责体育类人选推荐工作;区农水局负责农村实用人才人选推荐工作;区工业园区办负责园区内企业人选推荐工作。推荐人选经个人申报、单位遴选、归口(属地)管理部门审核同意后上报。程序如下:
(1)申报人按要求如实填写《白云区区管专家呈报审批表》、《白云区区管专家推荐书》,提供证书、奖状及相关证明材料原件及复印件;
(2)所在单位进行初审;
(3)归口(属地)管理部门审核并在所在单位公示(非公有制经济人选要征求企业所在乡镇意见)后上报材料。
2、专家推荐:由1名以上本行业、学科或相关行业、学科的市管专家提出1名人选,出具业绩评价材料后上报。程序如下:
(1)申报人按要求如实填写《白云区区管专家呈报审批表》、《白云区区管专家推荐书》,提供证书、奖状及相关证明材料原件及复印件;
(2)推荐人出具业绩评价材料;
(3)本人上报材料。
三、报送材料
1、单位推荐报告;
2、《白云区区管专家推荐人选花名册》,按照排名填报;
3、《白云区区管专家呈报审批表》;
4、《白云区区管专家推荐书》;
5、附件材料。获奖证书、荣誉称号证书、专利证书、项目立项书、主要论文、专著(只要求封页、目录、前言等)等相关证明材料原件及复印件,呈报单位认真审核原始材料后,在复印件上签署 “此件与原件相符”字样并加盖单位公章。
所有材料一律用A4纸张打印或复印,须推荐单位审核盖章或推荐人签字后装订成册,一式两份(同时报送相应电子版,包括奖证等原件扫描电子版)。所报材料需自留备份,不再返还。《白云区区管专家选拔管理办法(试行)》及以上样表可登录白云区人才工作协调小组办公室网站查阅下载。申报材料请于2013年4月25日前报区委组织部人才科,逾期不再受理。
四、具体要求
1、加强组织领导。各单位要切实加强推荐评选工作的组织领导,对照评选办法,以品德、能力和业绩为主要依据,认真做好区管专家人选的推荐评选工作,对推荐的人选要广泛征求意见,真正把业绩突出、成果显著、群众公认、为我区经济社会发展作出突出贡献的优秀人才推荐出来,做到好中选优,优中拔尖。
2、做好宣传发动。各单位要广泛宣传区管专家选拔的相关政策、评选标准、条件和方法。凡符合条件的人选都可以申报,各单位各部门不能限制申报人数,不得以任何理由拒绝申报,确保申报工作全覆盖。
3、严明工作纪律。申报人和所在单位要对提供材料的真实性负责,不得弄虚作假,谎报成果;各单位要本着坚持公开、平等、竞争、择优原则,把好审核、评选关。对有违反评选推荐工作相关纪律的,将严格追究相关责任人责任。
联系人:罗应军、李祖军,联系电话(传真):4616858,4616859。
中共白云区委组织部
2013年4月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