贵阳市立足本地实际,加大扶持力度,将贵州省“3个15万元”扶持政策提升到“3个20万元”,旨在孵化出一批成长性强、发展潜力大的微型企业。
“3个20万元”体现在:
1.财政补助
创办的微型企业,在实际货币投资达到10万元,并经审核合格
后,由各区(市、县)人民政府财政部门给予10万元的补助。10万元补助资金中,5万元由省、市、区(市、县)三级财政分担;贵阳市追加的5万元补助资金,由市、区(市、县)两级财政分担。
2.税收奖励
符合扶持条件的微型企业除享受国家和省对小微企业及特定行
业、区域、环节的税收优惠政策外,区(市、县)财政部门按照微型企业实际缴付的所有税收中省级以下地方留存部分总额进行等额奖励,最高为20万元。
3.融资与担保
符合扶持条件的微型企业有贷款需求的,可以以自有财产抵押、税收奖励为质押或信用贷款等方式,向当地银行或担保机构申请最高20万元的银行贷款或担保支持。
4.符合创业条件的微型企业除享受上述优惠政策外,一律免除
管理类、登记类、证照类等行政事业性收费。